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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我市特殊教育事業發展,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根據《廣東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我市特殊教育發展現狀
在市委、市政府重視和有關部門、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我市特殊教育取得了可喜發展。2013年市特殊教育學校全面招生,2014年9月揭東區特教學校投入使用,其他各縣(市、區)也根據實際積極加快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殊教育資源室的建設。至2013-2014學年,全市在校適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1053人,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210人,入學率83.4%,其中義務教育階段三類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91.9%;學前教育適齡殘疾兒童378人,在園205人,入園率54.2%,其中適齡三類殘疾兒童入園率72.7%;高中階段教育適齡殘疾少年716人,在校283人,入學率39.5%,其中適齡三類殘疾少年入學率34.9%。
雖然近年來我市特殊教育事業發展取得了一定進步,但還存在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發展水平偏低、多數30萬人口以上縣(市、區)未建成特殊教育學校、經費投入不足、辦學條件和隨班就讀資源支撐不足、師資數量不足和專業水平不高、特殊教育教學水平不高、對隨班就讀指導不夠等問題。因此,必須加快推進特殊教育發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幫助殘疾人全面發展和更好融入社會,全面建設和諧社會。
二、總體目標及重點任務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全納教育,使每一個殘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適的教育。經過三年努力,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建立起財政為主、社會支持、全面覆蓋、通暢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各方參與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2015年,榕城區、揭西縣、惠來縣、普寧市特殊教育學校建成并投入使用。至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各縣(市、區)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均達到90%以上;重度肢體、孤獨癥、腦癱殘疾人受教育機會明顯增加。各縣(市、區)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75%以上。
(二)重點任務。
1.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提高普及水平。重點發展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逐一安排實名登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逐步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2.健全投入保障機制,改善辦學條件。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建立健全殘疾學生資助體系,提高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進一步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強殘疾學生學習和生活無障礙設施建設。
3.加強特教隊伍建設,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加大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化水平,落實特教教師待遇。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質量監測評價體系。認真執行國家盲、聾和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準,加強特殊教育教學研究,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升教學質量。
三、主要措施
(一)擴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規模。
建立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室)為支撐、以送教上門和社區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體系,不斷擴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規模。
1.擴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規模。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組織工作,各級殘聯要對轄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進行調查摸底,做好實名登記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按殘疾類別合理安排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加強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無障礙環境設施建設,為殘疾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便利。各縣(市、區)應根據特殊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的實際需要,劃片選點確定隨班就讀基地學校,在基地學校建設隨班就讀資源教室,輻射本片區隨班就讀學校。城區以3-5所學校為一片,選擇其中1所作為隨班就讀基地學校,建設隨班就讀資源教室。4萬人口以上的鄉鎮,以鄉鎮中心學校為隨班就讀基地學校,建設隨班就讀資源教室。4萬人口以下的鄉鎮,可以單獨或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確定隨班就讀基地學校,建設隨班就讀資源教室。
2.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對義務教育階段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采用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主的教育形式。市特殊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生,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面向全縣(市、區)招生。各特殊教育學校要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優化師資配置,擴大招生規模、增加招生類別,特別是要積極創造條件招收孤獨癥學生,盡量滿足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需求。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和殘疾人托養機構可設立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教班。
3.組織開展送教上門。各地要積極整合教育、衛計、殘聯、體育、文化、社區等各方面資源,統籌安排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教育資源,為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并將其納入學籍管理,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二)積極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1.積極實施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各地要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并列入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積極采取措施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支持普通幼兒園創造條件接收輕度殘疾兒童隨園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可增設康復幼教班。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應對學前殘疾兒童實施合適的教育、保育、康復。到2016年,各縣(市、區)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毛入園率要達到75%以上。
2.積極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要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在市綜合中專、普寧職校試點開設特教班,面向具備學習能力、符合入學條件的殘疾學生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
(三)提高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
1.推動實施殘疾學生15年免費教育。按省的統一部署,在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從2015年春季學期起,實施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免收學雜費、課本費。
2.切實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正常運轉。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對特殊教育學校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及多重殘疾學生,按不低于普通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10倍撥付經費;對特殊教育學校盲聾啞學生,按不低于普通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8倍撥付經費;對普通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托養機構附設特教班學生,按不低于普通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標準撥付經費;對隨班就讀、送教上門學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標準撥付經費。公用經費省市縣分擔比例和撥付方式與現行普通學校相同。從2015年春季學期起,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補助標準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學費補助標準的1.1倍撥付。
3.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針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各地可根據實際對殘疾學生提供交通費補助,并納入校車服務方案統籌解決。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資助政策,優先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享受我省學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助學政策。各級財政支持的殘疾人康復項目優先資助6周歲以下(含6周歲)殘疾兒童。
4.加大特殊教育專項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在原有基礎上繼續加大對特殊教育的經費投入,根據特殊教育發展需要,足額保障特殊教育在教育教學設備、學生康復設施、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建設、教師培訓和送教上門等方面的資金需求。積極爭取省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維護等專項資金,加快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建設。
(四)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
1.大力推進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進一步擴大市特教學校辦學規模,使其成為我市特殊教育的實驗基地、指導中心、培訓中心和教學研究中心,服務市區、服務全市;按國家建設標準要求,加快榕城區、揭西縣、惠來縣、普寧市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步伐,至2015年各建成1所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并投入使用。特殊教育學校要按照國家配備標準要求,及時配備教育教學、康復訓練儀器設備。藍城區、空港經濟區、普僑區、大南山僑區和大南海石化工業區要根據實際在普通中小學設置特教班。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依托現有場地、設備和人員設立特教班。
2.加快學前特殊教育機構建設。教育、民政、衛計、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協作,采取多種形式舉辦殘疾兒童學前特殊教育機構、重度殘疾兒童教養機構。面向殘疾兒童的康復幼兒園,要參照規范化幼兒園標準和殘疾兒童康復需要合理配置資源。
3.完善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服務體系。依托特殊教育學校,設立隨班就讀工作指導中心,落實特殊教育學校定期委派教師到普通學校巡回指導隨班就讀工作制度。按照《廣東省特殊兒童少年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建設與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粵教基〔2012〕8號)要求,加快建設隨班就讀資源教室,配備專業教師,做好日常管理等相關工作。
4.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進程。加強特殊教育信息化軟硬件建設,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要根據殘疾學生的特點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大力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學過程中的應用,提高殘疾學生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
(五)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1.完善教師管理制度。按照《廣東省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員編制標準暫行辦法》(粵機編辦〔2008〕109號),為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和兒童福利機構及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機構附設特教班、開展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的普通學校配齊配足教職工,確保學校正常開展教學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制定的特殊教育津貼等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傾斜政策。從2015年起,落實省關于到特殊教育學校任教的高校應屆畢業生“上崗退費”政策。對在普通學校承擔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教師,在績效獎勵中給予適當傾斜。各地要為送教教師和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的相關醫務人員提供工作和交通補貼。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根據特殊教育特點對特殊教育教師職稱進行單列評審,將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教師和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機構特教教師職務(職稱)的評聘工作納入當地教師職務(職稱)評聘體系,其康復治療師和康復護理人員納入當地衛計部門醫護人員職務(職稱)評聘體系。
2.提高特教教師專業水平。加大特殊教育教師引進力度,擇優選聘責任心強、熱愛特教工作、且有一定專業水平的人員充實到特教隊伍,加快引進心理、康復等緊缺專業教師。加強在職特教教師培訓工作,把特殊教育教師培訓納入“強師工程”,并在經費投入上予以傾斜。采用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市縣分級負責對特殊教育巡回指導教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以及普通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機構從事特殊教育的教師實行全員培訓。
(六)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
1.加快課程教材建設。以培養學生“完善自我、適應生活、融入社會”能力為目標,加強特殊教育課程改革和教材建設,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開發適合殘疾學生需要的校本課程。注重加強學生的生活實踐、心理健康、安全法制教育,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開發學生潛能,補償學生缺陷。增加必要的職業教育內容,強化生活技能和社會適應能力培養。
2.改革教育教學方法。重視學生之間差異,加強個別化教育,增強特殊教育的針對性與有效性。開展“醫教結合”實驗,提升殘疾學生的康復水平和知識接受能力。經常性開展普特校交流互動活動,促進健殘融合。以培養就業能力為導向,強化殘疾人初等職業教育特色。
3.加強特殊教育研究。依托市特殊教育學校成立揭陽市特殊教育教學指導與資源中心,加強對各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及隨班就讀工作的專業指導。各縣(市、區)要指定專人負責特殊教育教研工作,組織和指導特殊教育教師和隨班就讀教師開展特殊教育教學研究活動。搭建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定期舉行交流活動的平臺,實現教研資源共享。
(七)鼓勵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
大力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引導更多人關心關注殘疾人事業,支持幫助特殊教育發展,為殘疾學生無障礙地全面融入社會創造更好條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和舉辦特殊教育機構,鼓勵廣大志愿者開展關愛殘疾人教育的志愿服務。各地可根據實際需要,以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有資質的民辦特殊教育機構為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適合的教育服務。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統籌規劃,抓緊制訂工作方案。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大力發展特殊教育作為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任務,將其納入創建教育強市、強縣(市、區)、強鎮(街)的重要內容,擺上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要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相關資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復資源,切實解決制約特殊教育發展的瓶頸問題。各縣(市、區)要根據國家、省和市的特殊教育提升計劃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抓緊研究擬訂本地區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發展目標、路線圖、時間表以及工作責任人。
(二)強化政府職能,合力推進提升計劃。
市成立特殊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教育、發改、編辦、財政、民政、人社、衛計、殘聯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協調有關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各縣(市、區)要建立政府領導負責、相關部門協同推進計劃實施的工作機制,落實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確保計劃如期完成。要認真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分類鑒定和入學安置工作,建立由相關部門和專家、教師、家長代表參與的殘疾兒童少年分類鑒定和入學安置機制。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承擔特殊教育工作學校的指導,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等平臺,加強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信息監測服務和動態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把特殊教育納入當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編制部門要按相關標準核定特殊教育教職工編制。財政部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大對特殊教育學生資助力度。民政部門要做好福利機構孤殘兒童撫育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定等方面對特殊教育教師的支持政策。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醫療與康復服務。殘聯要繼續做好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名調查登記工作,加強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訓練、輔具配發和生活學習無障礙環境改造等工作。
(三)加強督導評估,督促落實提升任務。
以縣(市、區)為單位,對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進行評估驗收,將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為評估驗收的主要指標,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市將對各縣(市、區)開展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不達標的縣(市、區),不得申報全國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省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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