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揭陽市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用工管理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揭市人社規〔2022〕1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八部門《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粵人社規〔2022〕14號)、《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揭陽市深化中國快遞示范城市創建行動計劃的通知》(揭府辦〔2022〕19號)文件精神,切實維護依托互聯網平臺實現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網約貨運駕駛員、互聯網營銷師、快遞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支持新業態企業健康持續發展,促進全市新業態領域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制定本措施。
一、勞動用工
(一)新業態企業與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新業態企業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鼓勵雙方簽訂書面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二)新業態企業與新業者建立新型用工關系的,雙方應簽訂新型用工勞動關系協議,合理確定雙方權利義務。
(三)新業態企業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并依法履行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責任。新業態企業與勞務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應約定勞務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及違反協議的責任,并督促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四)新業態企業通過外包、代理、加盟等方式將業務委托或發包給合作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合作企業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新業態企業與其合作企業在合作協議中明確合作企業依法依規用工責任,督促合作企業依法保障勞動者權益。
(五)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通過外包合作或其他方式,與從業人員建立民事合作關系的,可與從業人員簽訂民事協議,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規范和處理,并明確法律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嚴禁以假外包 、假合作、多層外包等形式規避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六)鼓勵新業態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或電子用工協議。
(七)新業態企業招用勞動者不得違法設置性別、民族、年齡等歧視條件,不得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擔保金、押金及證件等財物。
(八)完善就業失業登記和監測制度,強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信息采集。落實對新業態企業援企穩崗和吸納就業補貼政策。
二、勞動報酬
(九)新業態企業在制定關于工資支付、勞務費結算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規章制度時,應明確支付(結算)項目、標準、形式、周期及依法代扣的情形和標準以及各方主體責任,并充分聽取職工代表或全體職工的意見。新業態企業應督促合作企業落實勞動報酬支付主體責任,確保勞動者勞動報酬按時足額領取,如合作企業出現逃匿或者無力支付報酬情形,平臺企業可先行清償,并依法向合作企業追償。
(十)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標準支付(結算)勞動報酬,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揭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十一)新業態企業應合理確定、調整勞動定額和報酬,合理制定工作考核制度,不得隨意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
(十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包括非全日制和實行計件制等)勞動報酬支付(結算)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時確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十三)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勞動報酬,支付(結算)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當在此之前工作日提前支付。勞動者在高溫、惡劣天氣等情形下工作的,企業按相關規定或適當給予補貼。新業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新業態企業應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
(十四)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采用外包、合作等模式,直接與從業人員建立用工關系的,雙方可以參照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工資支付有關規定,在協議中明確報酬支付有關內容。
三、休息休假
(十五)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應進一步完善休息制度,科學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依法確定休息辦法。工作時間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通過停止派單等形式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休息權利。
(十六)對于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網約車駕駛員,新業態企業要完善訂單分配機制,優化往返路線,合理控制勞動者強度和在線工作時長,對連續送單超過四小時的,適當安排休息時間。對于網約車駕駛員,新業態企業應當確保其連續工作四小時至少休息二十分鐘再派單,防止因連續作業產生事故隱患。
(十七)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采用外包、合作等模式,直接與從業人員簽訂民事協議的,雙方可以參照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工時制度,在協議中協商明確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內容。
四、社會保險
(十八)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使用全日制和勞務派遣勞動者的,單位和個人應按企業參保辦法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使用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如符合條件,個人可按規定以靈活就業身份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允許在用工單位參加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
(十九)揭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不受戶籍限制。新業態企業及其合作企業積極組織不完全符合確定勞動關系情形的新業者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和省人社廳部署,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將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平臺試點企業的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范圍。按職業傷害保障業務經辦規程,業務辦理“打包辦”和“線上辦”。鼓勵新業態企業通過購買人身意外險、雇主責任、醫療等商業保險,進一步提升新業者待遇保險水平。
五、集體協商
(二十)加快推進新業態企業建會多元機制,積極吸納新業態勞動者加入工會。以重點行業特別是互聯網平臺服務業為重點建會領域,積極探索適應網約車駕駛員、快遞員、網約配送員等不同職業特點的建會入會方式,通過單獨建會、聯合建會、行業建會、區域建會等多種形式擴大工會組織覆蓋面,切實強化新業態就業群體權益保障。
(二十一)推進集體協商,督促、引導產業(行業)工會與行業協會或行業企業代表,重點就勞動定員定額、計件單價、服務標準、勞動保護、意外保險和爭議處理等方面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協議。
(二十二)督促企業制定修訂平臺進入退出、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充分聽取企業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并告知勞動者。企業工會或勞動者代表提出協商要求的,企業應積極響應,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六、權益保障
(二十三)構建協同監管機制。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工會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建立與新就業形態相適應的統分結合的權益保障監管機制,切實做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各項工作。加強勞動關系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密切關注新業態領域發展變化,對突發情況開展預防和應急反應。加強對勞動者的思想政治引領,大力推進新業態企業工會建設。督促指導新業態企業建立調解委員會,制訂集體協商制度,引導理性維權。加快建立誠信體系,指導新業態企業依法規范用工,建立新業態企業用工情況報告制度,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二十四)提高勞動保障監察治理效能。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督促企業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快速受理和查處欠薪違法行為。暢通“粵省事”、“12345”、“12333”等維權投訴舉報渠道,及時依法處理涉新就業平臺企業的投訴問題線索。
(二十五)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勞動爭議案件,應依法快立、快審、快處。對新型用工關系產生的爭議,可通過各類調解組織、工會組織或者行業協會等多元途徑解決糾紛,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十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構建由平臺龍頭企業、院校、行業協會等組成的技能人才培養共同體,大力推進“互聯網+”“智能+”職業技能培訓新模式,廣泛開展媒體運營、網絡營銷、健康照護、平臺創業、農村電商等新業態技能培訓。開展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和就業促進項目試點,組織平臺試點企業勞動者參加“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等職業技能培訓。
本措施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執行中如遇到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市工會部門反映。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揭陽市總工會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