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揭陽市城市火險等級和預警規定(試行)的通知》
一、制訂背景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揭陽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的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堅決貫徹“以防為主”火災防控方針,在全省率先出臺了《揭陽市城市火險等級和預警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固化和提升城市火險預警工作,探索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內容
《規定》主要內容分為五章:
第一章 總則。主要包括:制定依據,城市火險預警概念和城市火險等級劃分。
第二章 預警信息發布管理及流程。主要包括:建立聯合會商機制,成員單位組成,會商研判內容,預警信息審批發布程序以及新聞媒體、通信運營商和有關單位對外宣傳發布職責。
第三章應急響應。主要包括:應急響應的等級劃分,啟動條件,具體工作舉措。
第四章其他事項。主要包括:特殊情況下的預警信息發布程序,《規定》的解釋、試行時間和范圍,《規定》的終止條件及方式。
第五章 附件。主要包括:明確可參考執行的城市火險等級判定方法和相關技術參數要點。
三、政策要點
(一)確立城市火險等級體系。《規定》將城市火險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別對應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等四色預警,其中藍色為低火險、黃色為中火險、橙色為高火險和紅色為極高火險。同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短信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裝置等不同媒體發布渠道,確保全民覆蓋和接收,用最淺顯易懂的符號文字讓廣大群眾受到警示和教育。
(二)建立聯席會商研判制度。《規定》 明確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全面建立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聯合會商機制,預警信息按等級情況進行報批發布,由市突發災害事件預警中心具體實施。
(三)構建大應急大響應機制。《規定》根據預警信息及其發展趨勢、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由高到低設置了I(紅色預警)、II (橙色預警)、III (黃色預警)三級城市火險應急響應等級,并依據不同等級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明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各級消防救援隊伍的工作職責和任務。
(四)完善城市火險等級判定方法。目前,全省對防汛、防臺風等15種自然災害都出臺了明確的預警規定和應急響應機制,森林火災預警也有較為完備的預警體系,但對于城市火災研判預警還沒有形成專門的制度機制,國家層面也只出臺過火險等級劃分的技術標準,且依據的基礎僅停留在自然氣象條件。揭陽市首創城市火災發生起數分析法,并充分結合城市火險氣象指數分析法,將二者列入技術判定方法中進行綜合評定城市火險等級,用數據量化形式對火災發生走向進行研判分析,是對當前火險判定方法的有效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