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辦〔2024〕1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揭陽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揭就業創業激勵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揭陽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
來揭就業創業激勵措施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吸引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揭就業創業,為揭陽發展貢獻力量,結合揭陽實際,制定本激勵措施。
第一條 落實高校畢業生返鄉安家補貼
對揭陽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中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到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在我市自主創辦小微型企業的,給予每人2萬元的安家補貼。
返鄉安家補貼在用人單位(創業地)所在縣(市、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分兩年等額發放。首次申請在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后的6個月內提出,第二次申請在首次申請滿1年后的3個月內提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榕城區、揭東區返鄉安家補貼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各分擔50%,市級資金在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省財政直管縣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負責解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第二條 實施就業創業服務能級提升行動
(一)優化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打造揭陽市大學生人才大數據智能服務平臺,整合全市大學生人才數據,提供人才政策指引、就業創業扶持、實習招聘等服務。定期在各高校選聘揭籍大學生組成聯絡員隊伍,宣傳我市就業創業優惠政策、見習實習崗位等信息,形成常態化聯絡服務和政策推介機制。[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教育局、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推廣求職用工云上服務。推廣使用揭陽市“用工地圖”微信小程序,進一步完善求職崗位推薦、搖一搖找工作和企業人才推薦、崗位發布等功能,升級就業登記、社保辦理等功能,切實提升求職和招聘服務效率。舉辦直播帶崗、直播探企等云上就業創新服務,把直播間開到企業內部,為企業與求職者搭建起“相約云上”的橋梁。每年舉辦線上線下招聘活動不少于30場,促進求職與用工精準對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揭陽職業技術學院、潮汕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困難大學生就業幫扶。強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就業幫扶,提供“1131”服務,即1次職業指導、1次政策宣介、3次崗位推介、1次職業培訓機會或1次就業見習機會,對困難畢業生優先提供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第三條 推動提供更多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
(一)支持民營企業拓展崗位。鼓勵本市民營企業和各類社會組織招用本市高校或揭籍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在安排紓困資金時,對吸納揭籍高校畢業生就業達到一定數量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二)穩定政策性崗位招聘。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支持和推動市、縣(市、區)屬國有企業崗位設置向高校畢業生傾斜,鼓勵國有企業擴大見習規模,按規定落實見習補貼。[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實施各類基層服務項目,招募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鄉村振興志愿服務,繼續實施“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鼓勵具備條件的行政村吸納高校畢業生到村擔任村務工作者。對到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及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等支持政策。在公務員招錄、市級以下事業單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面向我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廣東大學生志愿者服務山區計劃”志愿者等服務基層人員定向招錄。[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第四條 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一)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來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補貼,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不超1年展期還款。在校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初創企業可按規定申請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并享受創業租金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揭陽市分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各類新業態靈活就業。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從事各類新業態實現靈活就業,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的,可申請每人每月實際繳費額50%的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鼓勵社會資本、本地高校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或低租金、低收費的創業環境,支持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各高校和社會資本每建成一個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并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認定的,由市財政給予15萬元的補助;每建設一個縣級創業孵化基地,并經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縣級財政局認定的,由縣級財政給予10萬元的補助。所需資金從省級或地方籌集的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揭陽職業技術學院、潮汕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第五條 強化高技能人才引育
鼓勵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含學生學徒制、技培生)培訓,符合規定的企業開展學生學徒制、技培生培訓,學徒經評價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標準向企業發放一次性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學徒獲得當地發布的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范圍內職業(工種)高級工(三級)以上證書的,補貼標準可上浮30%。對取得更高一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技能人才,按規定落實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積極引導市外的第三方社會評價組織到我市設置考點。全面組織開展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工作,營造重視技能、重視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第六條 深化校企產教融合發展
積極推動本市企業與市內高校共建二級學院或產業學院,與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在專業設置、課程開發、師資配備、教學科研、考核評價、實訓實習、招生就業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支持市內高等學校結合工業園區產業特色和企業需求,在園區內設立專業人才培訓基地,推進校企共同體迭代升級,促進產業、教育、科技、人才系統有機融合協同發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揭陽職業技術學院、潮汕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第七條 加強組織領導
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建立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揭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實行目標責任制,列入市政府督辦事項。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揭就業擺在更加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各高校要把畢業生就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切實加強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安排專人跟進,細化工作舉措,建立工作臺賬,落實優惠政策,同時要主動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形成示范引領效應。
第八條 附則
(一)申請返鄉安家補貼應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少于6個月(自主創業的為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申請人未享受過我市其他類別人才補貼政策。
(二)本措施所指用人單位需在揭陽市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包括中央、省駐揭單位和外地單位駐揭分支機構和我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初創企業是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相應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三)《揭陽市促進高校畢業生返鄉就業創業扶持措施》于2024年2月3日停止實施,停止實施之日前已享受返鄉安家補貼且仍符合享受條件的人員,可繼續享受至補貼期限屆滿,2024年2月3日起至本措施印發之日新申請的,按本措施規定執行。
(四)本措施自2024年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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