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揭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揭西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于《揭西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的解讀
2022年7月15日,揭西縣人民政府印發新修訂《揭西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揭西府規〔2022〕2號)(以下簡稱《辦法》),于8月15日起施行。對進一步強化縣級儲備糧管理,提升運作效能,保障全縣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現就《辦法》出臺背景、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07年,縣政府在全縣范圍內頒布實施《辦法》,建立了縣級儲備糧收儲、銷售、輪換、動用、財務和統計、監督檢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該《辦法》一直沿用至2022年8月,有效推動形成了完善的縣級儲備糧管理制度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糧食安全、糧食儲備調節、節約糧食等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委陸續出臺系列文件對糧食儲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考慮縣級儲備糧管理情況和法治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對《辦法》作了修訂。
二、修訂依據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參照新修訂《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及市有關文件,結合我縣實際,對原《辦法》進行梳理完善,新修訂本辦法。
三、主要修訂內容
《辦法》分為八章四十一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進一步明確縣級儲備糧管理要求和職責分工
《辦法》規定了縣級儲備糧的管理體制,明確實物庫存不得低于國家、省、市和縣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縣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審計局,以及市農發行、縣儲備糧經營中心在縣級儲備糧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同時,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節約糧食、反對浪費”的指示批示,要求加強縣級儲備糧節糧減損等方面的技術研發應用。
(二)進一步規范縣級儲備糧的收儲、銷售和輪換計劃管理
《辦法》對縣級儲備糧收儲計劃、銷售計劃的下達和實施,收儲計劃、銷售計劃的調整機制進行了明確,補充規定了收儲驗收確認程序,嚴格縣級儲備糧入庫管理。規定了縣級儲備糧的輪換原則,輪換要求以及輪換方式。規定了縣級儲備糧靜態輪換計劃的提出、批準、實施、調整機制,以及輪換入庫確認程序,明確靜態輪換輪空期不得超過4個月,經批準最長延期不超過2個月。同時,對縣級儲備糧收儲、銷售、輪換計劃的執行情況的報告作出要求,并規范縣級儲備糧的交易方式。
(三)進一步規范縣級儲備糧的儲存和動用
《辦法》規定了縣級儲備糧的承儲方式,進一步細化明確了縣級儲備糧原糧以及成品糧專倉儲存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嚴格規范縣級儲備糧質量管控、食品安全管理的責任和要求,縣級儲備糧銷售出庫作為食品或者用作食品生產的,儲備糧經營中心應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職責?!掇k法》對縣級儲備糧應急動用的監測和預案、動用方案提出、動用實施均作出明確要求,并規定縣級儲備糧動用后需在12個月內完成等量補庫。
(四)進一步完善縣級儲備糧的財務與統計制度
《辦法》進一步嚴格縣級儲備糧管理費用補貼、檢驗費用以及貸款利息補貼等費用管理,明確了費用動態調整機制要求。進一步細化管理費用補貼和貸款利息的撥付程序,明確審核材料、撥付相關費用的時限。同時,進一步嚴格縣級儲備糧資金管理,規定貸款資金封閉運行管理,并補充規定了縣級儲備糧被動用后入庫成本的重新核定的要求。
(五)進一步明確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
《辦法》明確縣發展和改革局和縣財政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承儲主體進行監督檢查,并要求縣儲備糧經營中心加強檢查并按規定及時處理問題。同時明確提供貸款的機構對其發放的縣級儲備糧貸款實施信貸監管。對行政機關、縣儲備糧經營中心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法律責任也進行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