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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慶十二年(1807),棉湖設揭陽縣佐堂,行縣級職權,分治揭陽西隅,并建城隍廟一座。當時,潮州府設置九個縣,按營造布局,每個縣城都建有城隍廟,本是九縣九城隍,而棉湖非縣城而建成城隍,排行第十。這樣便有了潮州九縣十城隍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