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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組配分類: | 社會救助、社會福利 | 發布時間: | 2015-05-19 00:00:00 |
揭西民發[2015]94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鄉低保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社會事務(民政)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及認定暫行辦法》(粵民發(2014) 202號)以及揭陽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鄉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揭民 [2015] 4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鄉低保管理,提高城鄉低保工作水平,構建我縣社會救助體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審核審批程序
(一)完善低保對象認定條件。各鄉鎮(街道)在堅持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三個基本條件的基礎上,要結合因災、因病等突發性事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等因素,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完善,及時向社會公布符合低保待遇的具體條件。
(二)規范低保審核審批程序。申請人申請低保救助時,應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低保經辦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同時向低保經辦機構簽署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鄉鎮(街道)低保經辦機構通過廣東省底線民生信息化核對系統進行信息查詢,形成核對報告,并組織開展入戶調查、評議、初審公示;公示無異議,鄉鎮(街道)簽署審核意見后,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后送回鄉鎮(街道)公示,次月發放低保金。
做好調查、評議、審核、公示、審批等各項工作,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擬批準給予低保的,應同時確定擬保障金額;對不符合低保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二、進一步加強城鄉低保的規范管理
(一)嚴格按照《揭西縣最低生活保障經辦人員和村(居)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揭西民發[2013]261號)文件要求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申請低保時,低保申請人與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成員有近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申明。對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的對象,縣民政局將嚴格核查管理,全部入戶核查,及時清退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備案對象,從源頭上防止“人情保”、“關系?!钡陌l生。
(二)加強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要定期跟蹤低保對象戶籍、家庭收入和財產變化情況,開展排查復查工作,建立城鄉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動態管理機制。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三無人員”,可每年核查一次;對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則上實行城鎮按月、農村按季核查;對死亡、批準享受五保的低保對象要實行當月核銷。同時,對申請低保的對象,實行“隨時受理申請、及時審核審批”,改變過去一年一次“調整審批”的簡單做法,要堅決杜絕以“沒指標”為借口拒絕申請低保救助的現象。要堅持應保盡保,擴大低保救助覆蓋面,確保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范圉。
(三)嚴格落實公示制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各鄉鎮(街道)要嚴格執行低保審核審批公示制度,村(社區)要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調查和評議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鄉鎮(街道)要對申請人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在政務公開欄公示;縣民政局對低保對象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在其居住地長期公示,逐步完善面向公眾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信息查詢機制,并完善異議復核制度??h民政部門、鄉鎮(街道)公示時間均要達到7日以上,保障群眾對低保工作的知情權、監督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辦要主動公開低保咨詢和監督電話,及時受理咨詢和舉報投訴,接受社會監督。
(四)實施臨時救助,開展救急難工作。各鄉鎮(街道)民政辦要積極探索開展救急難工作,依托鄉鎮(街道)便民服務大廳和綜合性服務窗口,專門設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開展臨時救助工作,建立臨時救助制度。解決低保對象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突發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要以村(社區)黨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和服務機構為依托,充分發揮村(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健全急難對象發現報告機制,及時采取幫扶、救助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
三、進一步強化城鄉低保規范管理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做好城鄉低保與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等其它社會救助政策的協調發展和有效銜接,制定有關優惠政策或幫扶措施,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二)加強配套服務。各鄉鎮(街道)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要求,配備工作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落實基層低保工作經費,確保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鄉鎮(街道)要以低保的有關要求以及認定條件、審核審批、補差發放、動態管理等政策規定為重點,深入開展政策宣傳。利用多種多樣的宣傳方式,加大低保信息公開力度,不斷提高群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率。引導群眾關注、參與、支持低保工作,在全社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加強檢查監督。縣民政局將不定期對各鄉鎮(街道)城鄉低保政落實情況,重點是低保對象是否符合低保條件,申請審核程序否規范等情況,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并責成相關單位落實整改。對因工作重視不夠、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在低保申請審核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相關責任人,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附: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核審批流程及時限
揭西縣民政局
2015年5月19日
附:
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核審批流程及時限
低保人申請人(戶主或監護人、村委會)向鄉鎮(街道)低保
經辦機構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包括申請書、戶口簿及
身份證復印件、收入證明和財產聲明等)
↓
鄉鎮(街道)低保經辦機構在2個工作日內錄入信息,
進行核對,進行受理前初審
↓
鄉鎮(街道)低保經辦機構初審結束后,在10個工作日內
完成調查核實工作
↓
鄉鎮(街道)調查核實后7個工作日內在村(社區)的村(政)務公開欄完成初審公示
↓
鄉鎮(街道)公示結束后,在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
上報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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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局收到相關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并
送回村(社區)、鄉鎮(街道)進行公示(7天)
↓
縣民政局在二次公示無異議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并確定保障人數及保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