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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組配分類: | 審計結果 | 發布時間: | 2020-12-31 10:16:33 |
關于揭西縣2019至2020審計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2020年12月28日在揭西縣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
揭西縣審計局局長汪偉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印送〈進一步加強各級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監督的意見〉的通知》(常辦秘字〔2020〕2號)的要求,我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至2020審計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多次強調要認真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縣審計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縣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監督,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推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一、整改工作總體推進情況
?。ㄒ唬徲嫏C關落實整改督促責任。縣審計局切實承擔起指導、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的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對審計查出的涉及25個部門和單位57項突出問題按照責任單位按項逐條梳理、細化,對照審計整改意見逐條跟蹤核查整改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整改措施的真實性和效果,督促對整改進度慢、不到位的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截至2020年11月30日,各有關單位已整改到位47項,整改完成率82.46%。
(二)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大部分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高度重視,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逐條對應落實整改。對照審計查出的問題,通過整改一個點帶動規范一個面、深入剖析問題產生原因、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等方式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相關單位能作出情況說明并制訂下一步整改計劃。
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20年11月底,有關單位通過整改,上繳國庫10916.58萬元,收回(盤活)資金19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33.78萬元,促進撥付滯留資金17157.5萬元,調整規范賬務資金等472.94萬元。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6項。
?。ㄒ唬?/span>財政收支管理方面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少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876.6萬元的問題,截至2020年8月底已全部清理繳入國庫。
二是“以撥代支”撥付財政資金4623萬元的問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有2933.18萬元未實際支出。
三是沉淀在預算單位的新增債券資金17536.79萬元,預算執行進度慢的問題,整改工作推進不理想,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有11288.62萬元未實際支出。
四是對上次審計發現2018年新增債券3199.39萬元未實際使用整改不到位的問題,縣自然資源局已將該資金撥付金和鎮政府,用于揭西縣產業園區土地收儲。
五是債券資金調整用途程序不規范的問題,自2020年起,債券資金調整用途程序均按規定報批。
六是部分省級涉農整合資金約束性任務未完成(3類9項約束性任務未按省下達任務數完成,少完成1909.42萬元)的問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有261.56萬元未撥付。
七是涉農整合專項資金使用進度緩慢(涉及資金561萬元)的問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有121.64萬元未撥付。
八是部分專項資金2222.64萬元未及時撥付的問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有1395.38萬元未撥付。
九是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項目進度緩慢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涉及資金1323萬元)的問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有970.2萬元未撥付。
十是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問題,縣社保部門、稅務部門向欠費企業和個人發出繳費信息,催促繳納欠繳社會保險費。
十一是參保人員身份證號碼錯誤的問題,縣社保局已核實清楚,1545條錯誤信息將在備案后刪除。
十二是地方財政收入質量不理想的問題,需全縣上下努力,發揮揭西縣綠色生態這個最大優勢和潛力,加快推動產業園區建設,努力改善財政收入結構,不斷增強地方自給財力。
十三是撥款存根檔案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縣財政局已完成撥款存根整理歸檔工作。
另外,關于應納入部門預算的其他收入83.49萬元未納預算管理、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到位率偏低的問題,需嚴肅2021年度預算編制工作,科學合理界定收支預算編制范圍,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執行的有效性和科學性。
2.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情況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部門預算執行存在部分非稅收入未及時足額上繳財政、虛列支出、違規收取費用等問題,縣廣播電視臺已按照審計要求補繳非稅收入17.81萬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按實際撥出相關款項并登記入賬、將違規收取的4萬元退回原渠道單位。
二是部門財務收支方面存在部分公務支出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占用外單位公務用車、固定資產核算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縣委辦、縣政府辦均能采取糾正措施,加強財務管理,落實人員辦理公務卡并開通使用,清退占用車輛,清點實有資產并作賬務調整。
(二)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審計署的工作安排,縣審計局組織人員進行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關于未及時結算物資采購款、捐贈物資接收和發放情況未對外公示、個別捐贈物資漏記入庫、漏記捐贈物資等問題,縣人民醫院、棉湖華僑醫院已完成調試驗收等手續并分別于2020年3月、4月支付應付貨款;龍潭鎮政府、縣疾控中心已于2020年3月在公示欄、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對捐贈物資接收和發放進行公示,并補登記漏記物資。
(三)“三大攻堅戰”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根據揭陽市審計局的統一組織,由揭東區審計局對揭西縣2020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并對必要事項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是精準扶貧資金未實行專賬核算、專戶管理的問題,揭西縣已按分配方案將精準扶貧資金下撥至各鄉鎮(街道)精準扶貧專戶,對扶貧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人管理。
二是產業扶貧項目推進慢的問題,截至2020年8月底,揭西縣未完工的47個項目已全部完工,并將資金撥付到位。
三是27個項目已完工尚未實現收益的問題,截至2020年8月底,揭西縣25個光伏項目、1個水電站項目、1個扶持貧困戶養殖項目均已實現收益。
四是財政扶貧資金1842.06萬元滯留未發揮效益的問題,截至2020年9月底,已將全部精準扶貧資金34689.38萬元撥付到各鄉鎮(街道)精準扶貧專戶,現留存162.34萬元為項目已完工未結算或保質期限未滿,待結算或保質期滿后再撥付資金。
五是未制訂出臺本級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款物使用管理相關制度的問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已于2020年6月制訂印發《揭西縣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財產使用管理意見》(揭西扶〔2020〕12號),進一步加強扶貧捐贈資金使用。
六是尚未把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日常工作調整到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的問題,根據《揭西縣“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財產使用管理意見》“縣民政局(縣慈善總會)協助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做好縣‘6.30’活動捐款財產接收工作”的規定??h慈善總會為縣級扶貧濟困日捐贈資金的受贈人,設置扶貧濟困日活動指定捐款賬戶,實行專戶專賬核算、專人管理,按照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求和捐贈單位的意愿,做好捐贈資金撥付工作。
七是沒有制定農產品滯銷應急處置預案的問題,揭西縣已于2020年8月制定出臺《揭西縣農產品滯銷應急預案》,進一步加快農產品銷售,解決做好農產品滯銷問題。
八是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資金滯留未發揮效益的問題,縣慈善總會根據縣政府《關于〈揭西縣“6.30”扶貧捐贈資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復》和縣扶貧辦《關于使用2019年縣本級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資金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將滯留超過1年的資金75.70萬元撥付至各鄉鎮(街道),用于改善貧困戶住房條件和飲水安全。
九是沒有開立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資金單獨銀行賬戶的問題,縣慈善總會已于2020年6月在揭西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開立揭西縣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資金專戶。
十是16名建檔立卡學生未按規定享受生活費補助2.75萬元的問題,縣教育局、縣扶貧辦、縣財政局已于2020年6月聯合發文(揭西教財〔2020〕76號),下達補助資金到學生戶籍所在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已將16名應補發建檔立卡學生生活費的補助資金2.75萬元發放到各建檔立卡學生一卡通賬戶。
十一是重復發放6名建檔立卡學生生活費補助1.3萬元的問題,鳳江鎮人民政府、棉湖鎮人民政府分別于2020年4月、5月收回5名建檔立卡學生重復領取的2019年秋季學期建檔立卡生活費補助1.15萬元,并將回收資金存入鎮專戶,待縣財政清算;另有棉湖鎮1名學生(王曉濤)不屬于重復領取,金額0.15萬元,無需收回。
十二是為234名建檔立卡家庭在校生代繳養老保險2.81萬元的問題,縣人社局核實后已于2020年4月退回234名建檔立卡家庭在校生當年代繳保費至縣財政。
十三是44名建檔立卡低保戶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未獲得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問題,縣民政局、殘聯核實后已按規定向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發放補貼。
十四是40名集中供養貧困人口納入建檔立卡對象的問題,經相關鄉鎮核實,其中3人為分散供養人員、8人為精神病患者、29人為入住敬老院集中供養人員,按政策要求集中供養人員無需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已按人口動態管理程序作自然減少。
十五是19名殘疾貧困對象未評殘未能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問題,經查實,19名殘疾貧困對象中,9名建檔立卡對象不符合評殘辦證標準、1名貧困殘疾對象已于2019年10月死亡、2名貧困殘疾對象已在外地領證、1名貧困殘疾對象已持六級殘疾人證,剩余6人均已辦證完畢并發放兩項補貼。
十六是以前年度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針對“財政扶貧資金閑置”問題,揭西縣高度重視,對閑置、滯留未使用的扶貧資金進行全面清理,厘清資金閑置、滯留有關情況,指導各鄉鎮(街道)把產業扶貧資金用在能帶動貧困戶就業的本地農業特色產業,全力推進產業幫扶項目建設,截至目前留存在縣、鎮的中央扶貧資金和省級631產業扶貧資金全部落實到具體項目;針對“應發未發建檔立卡學生生活費補助”的問題,縣教育局今后嚴格按規定發放建檔立卡學生生活費補助,迅速將省教育廳推送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及時組織相關學校進行確認,并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的揭西縣戶籍建檔立卡學生信息提交縣扶貧部門比對核實,對比對不成功的學生及有疑問的學生數據,由縣扶貧辦及時組織工作人員逐戶上門核實,確保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學生不遺漏。
(四)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涉及的縣政協辦、縣住建局、縣廣電臺、棉湖鎮政府等4個單位能認真落實整改責任,積極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關于挪用公共租賃住房作為辦公用房、墊交個人所得稅未向個人收回、多報差旅費、無須再安排使用的專項資金未及時繳回財政、未取得正式發票等問題,相關被審計單位已按照審計要求騰退用作辦公房的公租房,向個人收回墊交個人所得稅款25.41萬元、多報差旅費0.41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19萬元,按規定向收款方索取418.79萬元的正式發票。
(五)審計移送事項反饋情況
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縣審計局依法向相關部門移送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5宗,有關部門正在辦理中。
三、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及下一步安排
從目前整改情況看,各部門能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實,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還有10個問題尚未整改到位,仍在持續推進。有些問題成因比較復雜,整改難度較大,一些問題的整改措施還不夠具體、層次不深、力度不夠等。主要有:
(一)部分問題客觀情況較復雜、受地方經濟環境制約,整改工作需要持續推進。如預算支出執行率低、地方財政收入質量不理想的問題,其徹底解決需持續深化財政結構管理改革,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抓好重大政策貫徹落實,加快經濟轉型升級,推進揭西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部分問題整改涉及多部門或多主體協調,需要履行必要程序。如專項資金使用支出進度緩慢、未及時撥付等問題,需進一步厘清產權關系、辦理審批、履行審核程序等;部分建設項目需經過審批、招投標、政府采購等相關程序,耗時較長。
(三)部分問題的整改責任單位對審計整改不夠重視,整改效果不夠明顯。如部分公務支出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等問題,個別被審計單位僅以開具公務卡并首次使用作為整改落實,未真正推廣普及使用公務卡。
下一步,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接受縣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和指導,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確保問題逐一整改到位。
(一)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壓實壓緊主管部門的牽頭責任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對涉及多部門協調、歷史遺留等整改難度大的問題,加強與主管部門等溝通協調,加快整改進度;對需要加大資金投入的項目和逐步消化的財務問題,積極爭取資金支持,通過發展經濟、提高財政收入水平等穩步推進,確保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ǘ┻M一步強化整改跟蹤督促。縣審計局將繼續加強督促檢查,對未全面落實整改和未反饋移送處理結果事項持續跟蹤。對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項,提請縣政府納入督查范圍,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屢審屢犯、拒絕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審計整改監管責任不到位的事項,提請紀委監委、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研究處理,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