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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組配分類: | 住房保障信息 | 發布時間: | 2019-06-09 00:00:00 |
一、申請保障性住房條件
1、申請人家庭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460萬元(按照揭陽市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0元的60%以下確定);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產、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下同)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4、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5、申請人家庭成員沒有汽車登記信息;6、申請人家庭成員沒有工商登記信息或有工商登記信息但注冊資金低于5萬元的。申請時必須同時具備上述六項條件。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只能申請本人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的公共租賃住房。
二、申請保障性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1、《揭西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二代身份證,交驗原件);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復印件(交驗原件);4、申請人家庭的2018年度收入證明(所在居委出具,須注明各位家庭成員的各自收入);5、申請人家庭的住房情況證明(所在居委出具,注明在所在居委的住房情況);6、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結婚證、離婚證,交驗原件)。
三、家庭成員的定義
包括申請人、配偶、已成年單身子女及未成年子女。
四、家庭收入的認定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全部貨幣收入的總和,包括以下項目:
1、工資、獎金、津貼和各種勞動收入;
2、基本生活費、遺屬生活費、補償費、困難生活補助費;
3、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業保障金;
4、其他應計入的家庭收入。
五、租金標準
公租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標準執行,承租公租房的城鎮低保家庭、特困戶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標準執行。
六、保障性住房申請基本流程
1、申請人到所在地居委會領取填寫揭西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居委會實地調查后出具申請人家庭人員房產及年收入證明并在申請表上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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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帶揭西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家庭成員的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結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居委證明(收原件)到所在地房管所申請保障性住房,并在告知書及承諾書上簽名。所在地房管所應檢查資料的完整性,如資料不全應現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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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房管所在申請完畢后,將申請資料送相關部門核查,核查完畢后打印好移交表,將資料和電子數據送縣住房保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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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房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后審查,審查合格的由所在地居委、鄉鎮人民政府、縣住建局、電視臺進行公示,不合格的由所在地房管所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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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申請人列為輪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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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實物配租前15天向社會公布抽簽的時間、地點、房源情況及政府規定的其他事項。 2、 實物配租 |
七、注意事項
1、申請人、配偶、單身成年子女必須提供二代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的復印件規格要求:A4紙同一面復印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家庭成員均需提供戶口簿的復印件,規格要求:A4紙同一面復印本人戶口簿上的戶主欄和本人的戶口簿信息。申請人子女不在申請人或配偶的戶口簿中的,應到派出所出具與申請人關系的證明(收原件)。
3、申請人、配偶的結婚證復印件只需提供一方結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果結婚證上的姓名與實際不符,請及時到所在地民政部門開具證明(收原件),如果申請人離異,必須提供已離婚的佐證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果申請人的配偶死亡的須附上配偶的已死亡的佐證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4、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各家庭成員的2018年度的收入和當前住房情況,申請人及各家庭成員名下有土地權屬登記的,土地上的房屋雖未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仍視為申請人家庭房產。居委出具申請人家庭收入及住房情況證明時應注明家庭人數,每個家庭成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年收入、與申請人的關系(如申請人、配偶、父女、父子、母女、母子),收入應具體到個人,不能籠統寫為一個家庭的收入。家庭成員應為申請人、配偶、已成年單身子女及未成年子女,申請人的父母、兄弟、已結婚的子女等不計入申請人家庭成員。
5、家庭成員總人數為1人,除低保戶、特困戶、優撫對象、孤老病殘外,其他的暫不受理申請。
6、申請人的配偶、已成年單身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戶籍不在揭西縣的,申請時應提供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未享受當地住房保障政策的佐證材料。
7、屬于低保戶、特困戶的申請家庭應主動出示2019年度的低保戶或特困戶的證明材料,優撫對象、病殘人員應主動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8、申請人必須親自到所在地房管所提交申請,并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填寫承諾書時,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是否為財政供養人員、單位自籌人員、領取社保金、低保金,擁有房產、汽車、工商登記等情況,如果通過聯合審查對比出申請人有一事項未如實申報的,視為隱瞞,將依照《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第四十五條進行處理(具體內容詳見 八、法律責任)。
9、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告知書、承諾書需到所在地房管所由申請人現場填寫,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告知書由申請人閱讀同意后簽名確認,承諾書由申請人及受理人共同簽名確認,申請人對填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受理人對申請人本人簽字行為的真實性負責。
10、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告知書、承諾書凡無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的一律不予受理。
11、申請人提交材料不齊的,所在地房管所不予受理。
12、為確保申請工作的順利進行,申請人請在所在地房管所受理所在居委申請時間段內提交申請,錯過時間的,應在所在地房管所統一受理補充申請時間段內提出申請,逾期的不予受理。
八、法律責任
《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第四十五條: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狀況,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申請保障房或者租賃補貼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并處1千元以下罰款,自駁回申請之日起10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駁回其申請,并處1千元以下罰款,自駁回申請之日起3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參照格式(身份證復印件)
參照格式(戶口簿復印件)